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山东济宁兖州:创新“四全管理”督导,评价体系激发教育发展内生动力

来源: 中国教育督导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坚持“管理拉动,督导推动”的教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正确的教育评价导向,借鉴教育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创新开展督导评价,形成“四全管理”综合督导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兖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名区。

一、优化评价机制,提升督导评价能力

(一)建立健全机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教育督导力量,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以教育督导为总抓手,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落实教育质量全面督导,将全面督导评价结果作为落实教育质量工作的总抓手,系统谋划、上下联动,在传递压力的同时激励教育干部担当作为。区级层面,成立由区教体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四全管理”综合督导评估,各有关科室依据《兖州区中小学校“四全管理”综合督导评估细则(试行)》和《济宁市兖州区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细则》,结合工作职能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督导评估评价。督导评估结果由区教体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确认。学校层面,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具体督导评估办法,对照督导评估细则,逐项安排、逐一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督导评价能力。组织考评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督导评估细则,准确把握督导评估要求和评分标准,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和教育管理理论,把握教育发展形势,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树牢实干实绩导向,坚持公平公正,保证督导评估工作的客观和准确,真正做到有效督导;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考评导向,突出正向激励,调动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性,助推兖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四全管理”,助推工作全面提升

(一)实施“全对象管理”,构建和谐健康校园。加强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职工管理,激发正能量,形成团结和谐氛围。每一所学校都配备了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门负责学生心理辅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开展中小学分级竞聘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激励教师专业发展,强化职工岗位责任。

(二)落实“全时段管理”,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加强一日管理、学年管理、学段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以进校和离校为一个周期,明确管理要求和岗位职责,做好日常安全工作。开展课后服务,有序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考察学生的发展情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拓展“全空间管理”,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加强教学空间管理、运动场馆管理、生活区域管理,确保校园每一个地方都安全文明有序。强化班级环境文化建设,营造教学区域文化氛围。制定体育运动伤害应急预案,加强安全保护,提高学生的防范和保护能力。明确办公生活区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和育人环境。

(四)推进“全领域管理”,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安全稳定管理、家校协同育人,提高办学治校能力与服务保障水平。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培育党建品牌。推进中小学校竞赛活动,以赛促教,以赛领学。利用国家和省级平台提供的优质课程案例,创新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改革,丰富教学内容。

三、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

(一)用好评价结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将“四全管理”督导评估结果认定为各中小学校综合评价的结果,将其与校长(园长)提拔任用相结合,传递压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扬奖励,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应注重参考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

(二)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在督导评估工作中发现的办学质量显著提高的先进典型经验,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发挥其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充分激发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有效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