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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国教育督导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近年来,湖南省衡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改革进程中不断探索新途径、新办法。目前,全市已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一、在制度建设上发力。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我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政策依据。衡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制定了《衡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衡阳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程》《衡阳市学校内部督导工作意见》等系列制度文件,为强化教育督导管理职能提供有力支撑,打通教育督导的“最后一公里”。

二、在队伍建设上用功。衡阳市县两级均成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扩充成员单位数量,全面落实了“总督学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有关要求。全市建立了132个督学责任区,实现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遴选519名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建成衡阳教育督导专家库;每年开展全市督导干部及督学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高素质督导队伍;每年推选衡阳市优秀督学40名,与市优秀教师同标准、同待遇,并在全市师德师风宣讲大会上进行表彰;每年评选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市级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宣传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每年评选优秀督导论文、优秀督导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大力弘扬“大兴调研之风”。定期举办专题研讨会、教育论坛,2023年9月举办衡阳市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论坛,发挥督导工作者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势能。

三、在工作机制上创新。衡阳市采取逐年申报遴选、培育支持、市级评估认定等方式,推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提高全市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整体水平。常宁市、衡东县被评为2022年度衡阳市教育督导机制体制改革示范县;采取线上梳理问题、线下实地核查的“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开展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极大提高了评估工作效率;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加强统筹和部门协作,形成市、县、校三级逐级管理模式,创新推行省市视导员协同视导的方式,全面督促指导县市区和样本校做好测前准备和监测实施工作,确保了监测组织“零差错”,连续两年收到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致谢函。

四、在专业科研上引领。衡阳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督学工作室1个、县级(常宁市)督学工作室1个,并成立市教育督导与评价学会,积极打造督导理论交汇、督导创新实践、督导合作对话的平台。2023年,常宁市“五项管理”督导经验被“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推介,督学工作室主持的课题《基于教育督导专业化发展理论支撑的县域督学责任区机制建设的实践研究》立项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

五、在规范操作上树标。衡阳市在迎接省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中,制定了各单位报送资料规范和样本,并严格审核,确保资料规范;对所有的数据均请计财科统一把关,确保迎检资料数据准确、格式统一。在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中树立普高和中职各1所样本校,为其他学校自查工作提供范本和标杆,有力推动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规范高效完成。

六、在结果运用上增效。衡阳市高度重视督导结果运用,持续让督导“长牙带电”,力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强县级政府教育履职“两项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被衡阳市委纳入到市对县绩效考核内容,这是教育系统唯一被纳入考核的项目。加强国家质量监测结果运用,2022年监测结果反馈后,召开专题研究会7次,结合全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大调研,深入分析和反思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推出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改革方案,全面压实各地各校提升质量的主体责任。加强挂牌督导结果运用,建立督学责任区定期通报和整改制度,督导报告和问题清单每月一通报,重大问题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办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形成 “从发现问题、建档,到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再到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落实高中阶段教育督导评估奖励,对市级评估为优秀等次学校,普通高中奖励每所学校5万元,中职学校奖励每所3万元。加强对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的考核,年初出台考核方案,每个季度进行通报,其结果作为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督导工作评优评先的依据。建立责任督学与挂牌学校双向考核机制,督导部门对学校进行考核时,责任督学的打分占50%的比重,同时挂牌学校对责任督学的工作认可度也纳入对责任督学考核重要内容,杜绝挂牌督导走过场。

七、在经费保障上赋能。衡阳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教育督导专项经费100万元,同时额外划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费,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市教育局制定《规范局机关各类考试、评审、竞赛活动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为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产生的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提供了政策和标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