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厚植“任督”之本,夯实教育之基——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践
来源: 中国教育督导 徐汇区教育督导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4日
徐汇区作为上海市中小学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以下简称“任督”)工作的试点区,紧扣党的二十大主线,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任督文件要求,上下一致、主动谋划、勇于突破,现已在中小幼三个学段开展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任督制度设计、实施路径和组织保障,稳妥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并已初显成效。
一、厚植任督之本 统筹科学谋划
路径一,强化理论宣传和专业指导。在区域内,不断加强宣传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深化中小学幼儿园评价改革,引导促进广大校(园)长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市级专家导师团,通过国家督学、教育专家指导和助力,优化了综合督导的流程,提升了任督试点区工作品质。
路径二,构建跨区域轮值制度。上海市已形成试点区轮值制度,徐汇区作为试点区之一,积极参与各区轮流组织召开的任督工作经验交流,并通过各区任督现场观摩等汲取经验、突破瓶颈,打造良好的任督教育生态,推动督导结果充分运用。
路径三,建立“三个吃透、一个明确”工作思路。徐汇区教育督导及相关部门凝心聚力、科学谋划,提出任督工作要做到三个吃透:一是吃透任督工作的价值定位,知道“应该做什么”;二是吃透任督工作指标,知道“具体做什么”;三是吃透任督工作相关资料,知道“该怎么做”。一个明确:明确督导指标评分规则和评估报告撰写要求。
二、固化试点成果 构建协同机制
(一)固化试点成果。徐汇区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牵头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着力将教育各项要求在学校得到有效落实和创造性地实践,形成导向明确、评估科学、结果权威,体现区域特点的徐汇任督模式,制定了《徐汇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徐汇区整合实施学校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和学校发展性综合督导工作的制度》《徐汇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跨部门沟通协作制度》等文件,开展对任督工作的深度研究,为任督工作深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与制度保障。徐汇区教育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督学、教育行政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中小幼各学段督导组,并整合区域各类督导评价、监测评估工作,将任督工作纳入区域教育督导工作考核范围,做好经费预算,加强条件保障,激励先行先试的改革创新精神。同时,将任督工作结果作为办学情况诊断、重大决策、校(园)长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校(园)长,将依照《上海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严肃问责。
(三)构建协同融合机制。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徐汇区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抓手,促进了中小学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任督工作将以考核任期内校(园)长进步程度及绩效为抓手,深化中小学幼儿园评价改革,督促广大校(园)长认真履职尽责。为切实做好减轻基层学校负担,徐汇区开展了基于学校发展性督导与任督的融合式督导,构建跨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了季度例会制度、部门沟通制度、联合督导制度、共同反馈制度、协同问责制度等,清晰阶段工作要求,架设沟通平台,明确督导流程,通过协同推进不断突破试点工作的重难点问题,促进任督工作有序推进。
三、明确督导内容 优化督导指标
(一)确立“三责任 两发展”主线。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精神,从校(园)长履职的角度,徐汇区形成了“三责任 两发展”的督导指标体系主线。即贯彻落实责任、引领指导责任和规范治理责任的“三责任”,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的“两发展”。“三责任”是校(园)长的岗位职责要求,“两发展”是校(园)长履职所达到的成效或成绩。“三责任 两发展”有效地将督导内容有机地整合,强化校(园)长责任意识,从整体上和履职的角度谋划学校的发展。
(二)细化优化评估指标。“三责任 两发展”指标体系包含五个一级指标和十五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分别为贯彻落实责任、引领指导责任、规范治理责任、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每个一级指标对应三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教育方针、管理体制和学业减负;顶层设计、队伍建设和环境营造;管理制度、运作机制和安全卫生;习惯素养、体质健康和绿色指标;教育质量、办学特色和社会评价。
四、科学精准实施 规范督导流程
(一)“三一致”和“三不同”。任督工作强调对校(园)长履职情况的评估,重点关注校(园)长在学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学校发展性督导强调学校整体工作的评估,凸显学校发展态势、办学成效和绩效等。具体操作上,徐汇区教育督导提出任督工作和学校发展性督导在实施过程中的“三一致”和“三不同”。“三一致”即“督导时间一致、督导过程一致和督导人员一致”。任督与综合督导的时间、过程以及人员安排都是一致的,从整体上把两项工作整合起来,减少对学校工作过多的干扰。“三不同”即“督导指标侧重不同、校长自评报告不同和督导结果不同”。除了共同指标外,任督工作有个性化的评估指标,校(园)长要根据任督指标撰写自评报告,评估专家提供单独的对校(园)长评估结果的报告。
(二)融合中优化督导流程。徐汇区将两项督导工作的整合融入工作计划,进一步优化督导工作流程。1.督导启动阶段,成立督导评估专家组,向学校下发书面督导通知及相关要求,召开相关部门参与的督导准备会;2.现场督导阶段,听取学校和校(园)长自评报告,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分析和汇总,结合各类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等数据形成初步反馈意见。3.督导结果反馈阶段,采取当场口头反馈初步意见,被督导单位和校(园)长有提交书面申辩意见的权利,最终形成《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报告》和《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报告》;4.督导整改跟踪阶段,根据整改时间表对学校及校(园)长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提出整改情况意见。
征途回望千山远,前路放眼万木春。今后在任督工作深入推进中,徐汇区将深入剖析任督工作意蕴,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教育督导的实效性、科学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