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 专项挂牌督查的通知

来源: 沈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直属学校:

为确保国家及省市有关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政策规定落实落地,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专项挂牌督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与对象

5月下旬至6月上旬。督查对象为13个区县(市)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以及市直属相关学校。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以下文件的落实情况: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主要包括:严控书面作业量、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批改学生作业等方面内容。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上课时间规定建立学生按时就寝制度、管控校外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加强网课平台和网络游戏管控、开展学生睡眠监测等方面内容。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主要包括:对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进行严格管控、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行为进行管控、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等方面内容。

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主要包括:对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监督、校园推荐图书质量把关、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方面内容。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主要包括: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学生近视眼防控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等方面内容。

三、督查方式

责任督学可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对责任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落实“五项管理”情况,逐项开展专项挂牌督查,并第一时间向学校进行反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组织责任督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实施“五项管理”的重要意义,把加强“五项管理”作为党史学习中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推进“五项管理”落地见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建立长效机制。“五项管理”是我市今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在做好本次专项挂牌督导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齐步走、重督查、常态化的要求,把“五项管理”落实情况作为责任督学入校挂牌督导的规定内容,长期推进。

3.推动整改落实。 责任督学要将督导结果上报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并督促学校按照专项挂牌督导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及时进行通报和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本区域本次专项挂牌督导的实施情况、辖区内学校落实“五项管理”政策情况、存在问题与建议等,以分项报告形式(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在6月5日前,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要客观准确,用数据说话,做理性分析。同时报送两所典型学校的500字左右材料(含图片)。

4.强化典型引领。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及责任督学要善于发现典型、提炼典型经验,并做好典型宣传,并分别于9月20日、11月30日前将本区县(市)专项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等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秦美玲   联系电话:22862510

邮箱:sydudao@126.com

沈阳市人民政府督导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