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全域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开创“幼有优育”青岛路径
来源: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0日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战略部署要求,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面向2024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广泛征集案例,深入挖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简称“双普”)创建的典型案例,汇编形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典型案例集》(以下简称《案例集》)。即日起,我们将持续推出典型案例专栏,期望能够为全国各地提供具有实践指导价值的参考范例,助力各地在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中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共同破解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难题,推动全国学前教育事业向着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迈进。
全域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开创“幼有优育”青岛路径
山东省青岛市
青岛市现有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1879所,在园幼儿25.8万人。近年来,青岛市以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为契机,扎实落实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扩大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成果。目前,全市10个区(市)全部创建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市),成为全国6个全域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市(州)之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升至63%,优质园占比超过90%,青岛市还获批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和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学前教育正朝着“幼有优育”的目标稳步迈进。
一、加大资源供给,公益普惠发展跑出“加速度”
一是科学实施规划建设。七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实现土地划拨、无偿代建的配套园建设模式,明确配套园与居住区建设“六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供地、同步达到建设条件、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移交)。主动适应人口变化带来的排浪式影响,根据人口变化和城市更新趋势,科学调整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连续三年将农村薄弱园改造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市、区(市)两级累计投入6934万元,完成改造农村薄弱园183所,显著改善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
二是持续扩增公办学位。落实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举办为公办园政策,通过“一长多园”模式将新园举办为优质公办园分园,实现“办一所,优一所”。鼓励区(市)通过回租回购民办园、政府购买学位等途径增加公办学位资源,支持国有企业办园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近三年,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211所,新增公办学位5.6万个。
图1 2022—2024年青岛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统计: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三是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管理制度,按照评价等级确定政府补助标准,有效提升办园积极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连续出台扶持政策,通过提前发放普惠资金、房租减免、专项补助等方式,帮助民办园度过难关。十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建立民办幼儿园联席会议、风险预警、账户监管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目前,全市普惠性民办园达到606所,普惠性学位供给充足。
二、引领保教提质,内涵建设实现“精准度”
一是深化联盟办园改革。以扩优提质为目标,充分发挥优质园示范带动作用,建立优质公办园办分园、合作办园、镇域一体化办园、发展共同体等多元联盟模式的运行和保障机制,市级层面组建了12个实验项目园联盟和15个跨区域城乡联盟,促进理念、人员、资金、管理等要素在园所间流动,推动幼儿园从“单打独斗”转为“组团发展”。建立联盟内互评、区级全面评、市级抽评的三级评价体系,提升联盟办园效能。目前,全市联盟办园已实现各级各类幼儿园全覆盖,在优质园创建、规范办园、基层教研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是扎实推进幼儿园创优。按照省级示范园8万元、省级一类园5万元的标准,对新创建的优质园进行市级财政奖补,将优质园创建与公办园收费、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挂钩,激发幼儿园提质创优的内在动力。建立省级一类幼儿园抽检制度,对不合格的幼儿园及时摘牌降类,巩固优质园创建成效。三年来,认定省级一类幼儿园734所、省级示范幼儿园240所,全市优质园占比提升30个百分点。
三是聚焦内涵发展项目。坚持“课程改革面向每所幼儿园、教学研究面向每位教师、教育质量着眼于每个幼儿”,重点加强课程建设、游戏活动、幼小衔接的研究实践。第一批省级游戏活动实验区(园)全部通过科学保教引领区(园)认定,省级幼小科学衔接实验任务全面完成,形成了幼儿园和小学主题课程汇编并在全市推广,西海岸新区第一幼儿园荣获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三、推进保障提效,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满意度”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进一步向学前教育倾斜,2023年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达到27.81亿元,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7.87%。近三年,市级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及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共2.80亿元,对各区(市)开办公办园、创建优质园、改造农村薄弱园、提升保教质量等进行精准支持。
二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招聘编制教师,“十四五”以来累计招聘4000余人。不断提升幼儿教师学历水平,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超过99%,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53%。持续完善非编制教师的工资统筹发放机制,非编制教师工资达到编制教师平均工资的80%。幼儿园名师名园长、骨干教师、新教师形成梯队发展,省、市两级名师名园长、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达到700人。
三是优化升级服务水平。优化招生程序,实现幼儿园招生报名全市范围内“一网通办”全覆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创新实施“长幼随学”政策,让同一家庭多孩同时在同一幼儿园入园,惠及幼儿2000余人,切实减轻多孩家庭接送负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举办托班,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给予保育费补助和生均经费补助。目前全市265所幼儿园开设的托班完成了在卫生健康部门的备案,可提供托位1.3万个。出台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规范人员配备、活动内容、收费标准等政策,全市589所幼儿园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惠及6000余名幼儿,妥善解决双职工家庭幼儿离园后无人照管问题。
四、加强统筹推进,提升教育督导评估“贡献度”
一是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将“所有区(市)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标准”纳入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在全省率先完成创建任务。每年召开全市创建推进会,督促区(市)政府全力推进创建。建立领导包片推进制度,市政府分管市长亲自参与包片推进。开展全域学前教育发展评估监测,为区(市)创建提供精准指导。将创建核心指标纳入区(市)政府教育履职评价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开展督导评估,印发反馈意见,公布评价等次。各区(市)政府也将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在经费投入、编制核定等方面优先保障。建立督政责任区制度,每学期对责任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及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督导。
二是建立问题整改问责机制。建立区(市)年度学前教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制度,每年对上一年重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建立奖励机制,对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的区(市)给予资金奖补,充分调动区(市)创建积极性。定期公布学前教育督导结果,加强限期督办、通报约谈、结果互通等手段运用,督促有关区(市)按时足额发放幼儿教师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督促列入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幼儿园建设项目及时交付使用。加强制度设计,将教育督导问责写入《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制定《青岛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规程》和问责文书格式范本,实现对创建发现问题督导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建立保障赋能机制。优化学前教育督学结构,建立起由教育行政部门学前专干、教研部门学前教研员、幼儿园资深业务园长、高校学前教育专家等组成的学前教育督学队伍,为推动创建提供了队伍保障。市级及各区(市)负责幼儿园挂牌督导的责任督学均按高于规定标准配备,每月至少到所负责的幼儿园开展1次经常性督导。制定《青岛市督学管理办法》《青岛市责任督学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督学岗位的吸引力。立足创建需要,打造“督导一点通”信息化平台,开发设计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评价、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子系统,实现辖区幼儿园全覆盖,实时采集最新数据,问题可精准对标到每一所幼儿园,强力赋能创建。
面对教育强国建设新要求和人口发展变化新形势,青岛学前教育将进一步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学前教育供给机制,突出以幼儿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前教育内涵建设,推进以扩优提质为核心的学前教育改革创新,完善与优质普惠相匹配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健全以督政为主体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推动市域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