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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答记者问

来源: 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第三周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方案》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简要介绍前两周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答: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的一项制度安排。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正式印发以来,全国已完成两个周期监测,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抽取了1966个县(市、区)约120万名四、八年级学生参加。监测在诊断教育问题、引领教育改革方面作用明显:一是摸清底数。研制各级各类监测结果报告,客观呈现学生全面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成为掌握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的可靠来源。二是诊断问题。向省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解决长期在教育系统内部循环的老大难问题。三是建成品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监测指标工具,建成世界最大的国家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评价品牌。

二、请简要介绍《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标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系统改进监测工作、研制出台《方案》,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落实评价改革,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构建了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并指出在实施层面要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有效整合,推动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二是引领聚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要“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提出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有关结果作为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指标之一,均对高质量开展监测工作、引领聚焦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推动问题解决,实现教育督导“长牙齿”的有效抓手。以往监测发现,我国义务教育尚存在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学生学业负担较重等问题。研制出台《方案》是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加科学、客观地诊断教育问题,为督政督学提供可靠依据,切实推动解决教育问题。

三、请简要介绍《方案》的研制过程

答:我们会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成立高水平专家组,围绕《方案》研制主要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部党组最新政策文件,将落实立德树人、聚焦教育质量、加强结果运用、压实问责制度等要求融入《方案》研制,与《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紧密衔接、有效整合。二是全面总结经验问题。认真梳理前两周期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出监测在诊断教育质量、督促问题解决、引领教育教学改进等方面的经验成效,分析出监测尚存在学科覆盖不全、结果运用不充分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研究了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国际数学与科学趋势研究项目(TIMSS)、国际阅读素养进展研究项目(PIRLS)、美国国家教育进展评估项目(NAEP)等进展和趋势,学习借鉴其在能力素养导向、情境化命题方式、高阶思维测查、人机交互测试、背景问卷设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方案》研制提供参考。四是开展系列专题研究。成立高水平专家团队,立足我国教育政策和教学实践新进展,围绕监测在学科领域、指标工具、组织实施、结果呈现与运用等方面如何改进提升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十余份专题研究报告,明确了《方案》的重点内容。五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方案》初稿形成后,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召开三轮次意见征求会,面向百余位教育政策专家、学科领域专家、教育评价测量专家,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有关业务司局等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采纳。

四、与以往相比,《方案》有哪些主要突破

答:《方案》坚持传承创新,在全面总结经验问题基础上进行系统改进,更好地与教育改革政策相衔接、适应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方案》总体沿用2015年版监测方案的内容及架构,主要有四个方面突破:一是拓展学科领域。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要求,增加劳动教育领域;为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增加心理健康领域;为监测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中英语学科学习质量,推动英语教学改革、提高英语学习效率,依据《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增加英语学科,实现了“五育并举”全覆盖。二是服务质量提升。对标《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设计指标,紧扣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开发工具,突出能力素养导向,新增区县教育管理者问卷,系统挖掘影响因素。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脑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方法,试点开展人机交互测试,探索多领域综合评价和跨年度增值评价。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增加区县监测诊断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将监测结果与优质均衡督导评估等挂钩,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监测结果运用机制,加强地方监测机构建设。

五、监测对象是谁

答: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中的学段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借鉴国际大型教育评估监测项目经验做法,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对象确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六、监测学科领域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实施情况,对标《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确定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为监测的九个学科领域。

监测的主要内容有两大方面:一是学生在九个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质量状况。二是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七、监测周期及学科是如何安排的,有什么考虑

答: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主要考虑是:一是工作的延续性。为确保不同周期的跨年分析和增值评价,原有6个学科的年度安排不变,新增的心理健康、英语、劳动3个学科分摊至每年。二是实施的经济性。艺术演唱和英语听力测试均需要使用耳机等视听设备,考虑便于组织实施和降低成本,安排艺术和英语同年监测。三是结果的有效性。劳动教育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为给各地开展劳动教育留有时间,确保监测结果科学有效,故将劳动监测安排在周期内最后一年。

八、监测样本是如何抽取的

答: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监测采取三阶段分层抽样方法,包括区县、学校和学生抽样。其中,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占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年约340个)。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原则上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在样本学校随机抽取学生,原则上每所样本小学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样本初中抽取30名八年级学生。监测结果能够代表全国和各省份的整体水平。

九、监测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答: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协调和指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十、《方案》中关于加强监测结果运用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强化结果运用是《方案》的一大亮点,也是新一轮监测的主要改进方向,主要提出了以下举措:一是丰富了报告类型。新增了政策咨询报告和区县监测诊断报告,发挥监测服务政策调整和改进一线教育教学的作用。二是明确了使用方式。《方案》专门增加了“结果运用”部分,指出要从服务决策咨询、督促问题改进、支撑督导评估、引领质量提升四个方面运用监测结果,明确了向省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将监测结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参考,宣传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等具体举措。三是强化了地方责任。提出各地要探索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的联动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区县为主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注重有关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加强地方监测机构建设等要求,强调监测结果要下沉到区县和学校,切实发挥监测服务教育教学改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