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连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能力提升培训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督学队伍,推动全市教育质量提升,大连教育学院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2022年大连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能力提升培训。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根据大连市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和督学专业发展需求,结合多年督学培训经验特开展此次培训,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教学计划。
一、学习目标
帮助学员准确把握国家“双减”政策要求,进一步掌握教育督导评价理论,系统掌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的推进策略和评估方法,掌握教育督导经验总结、课题研究、工具开发和工作创新的方法,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学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素养,促进学员发挥区域教育督导示范辐射作用。
二、学习时间
培训学习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
三、学习方式
(一)电脑端:参训学员在督学网络学院大连分中心(https://dx.tcc.edu.cn/h/dlfzx/)进行登录,登录方式:请使用手机验证码登录,输入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登录。
(二)移动端: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也可以下载移动客户端APP随时登录学习。
四、学习任务
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和成果撰写三个环节。
(一)课程学习
培训课程已统一分配到“我的课堂-课程学习”中,参训学员须完成40学时(45分钟/学时)网络课程学习任务。
(二)主题研讨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研讨主题和岗位工作在“我的课堂-主题研讨”进行网上集中研讨。每人至少发帖回帖2条。
(三)成果撰写
培训后期,学员根据培训目标和学习反思,结合工作实践撰写1篇研修心得。撰写要求:主题鲜明、语言通顺、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不少于1000字。在“我的课堂-成果撰写”一栏提交展示。
五、考核认证
(一)考核要求
(二)认证形式
完成各项考核任务,总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学员可以在“项目证书”栏目在线打印“学时证明”。
六、进度安排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进度,完成以下各阶段工作:
七、管理服务
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8757650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晚上19:00-22:0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