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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 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创新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来源: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5日

国教督办〔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加强督导检查,自2013年全国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以来,各地按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国教督办〔2015〕3号)要求扎实工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涌现了一批在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措施保障、结果运用等方面成绩显著、效果明显的创新县(市、区)。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28号)要求,在相关省(区、市)推荐基础上,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材料审查、实地核查,认定北京市东城区等208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创新县(市、区)称号的单位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助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办将适时组织对已获得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进行复查。

附件: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名单.docx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