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四抓四提”提升督学工作水平
来源: 督学沙龙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5日
滨州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总要求,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督学聘用与管理改革,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督导体系。
一、抓队伍建设,提升督学专业素质
教育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离不开一支专业多元的督学队伍,滨州市高度重视督学队伍体系建设,创新建立“四个机制”。一是建立“补充机制”。出台教育督导智库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每3年通过严格选拔,吸纳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教育专家、一线教师和管理人员补充进督学队伍,不断创新督学队伍建设举措,保持结构合理、专业融合、相对稳定。目前全市建立督导责任区92个,各责任区组建“4+N”的督导团队(1名专职督学+1名责任督学+1名学科督学+1名特约督学+N名学校视导员),对督学进行“分类”构建、分类培训,各级各类督导人员共计2080名,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二是建立“成长机制”。滨州市为强化督学能力提升,组织实施了“五个一”工程。坚持每年组织一次督学座谈、举办一期督学培训班、召开一场督导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优秀案例评选、年底表扬一批先进,通过“勤补钙”,助力“长牙齿”。坚持每年出资2万余元为县市区购买督导用书200余册,供各类督导人员自学提升使用。三是建立“流动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及督学的个人专业发展情况,按照督学学科和管理领域均衡搭配的原则,责任区督学每2年轮换一次,从而不断均衡优化督学资源,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同时,对不能胜任或学校评价不高的督学进行转岗。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我市在全省较早出台了《滨州市督学管理办法》《滨州市教育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绩效考核标准(试行)》,每年从品德修养、专业能力、入校考勤、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对督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为优秀的督学颁发证书,并优先提供外出跟班学习、优先选岗等机会;考核不合格的督学调整工作岗位。打通督学职业晋升的通道,近三年通过督学岗位晋升副高级25人,中级18人。
二、抓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督学工作规范
科学高效的督学工作体系是实现督学目标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滨州市在督学工作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具有滨州特色的督学工作模式。一是明确督学目标,聚焦立德树人。我们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将督学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在每月的挂牌督导中实行“五一十看”。“五一”包括有一个主题、听一堂课、组织一次活动、一次座谈、一份督导报告。“十看”包括看管理、看队伍、看配备、看课堂、看活动、看课后、看指导、看评价、看安全、看变化。突出关注学校文化建设、学生心理健康、劳动教育等关键领域,确保学校在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的同时,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二是完善督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我们建立“市-县-校”三级教育督导队伍,支撑起“专职督学统筹抓总,责任督学牵头负责,督学团队协同督导”的挂牌督导机制,明确各级督学的职责分工,确保督学工作全面覆盖、精准落实。通过定期开展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聚焦关系地区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落实,以帮助学校发展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规范督学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坚持督前、督中、督后相衔接,线上与线下、综合与专项、热点与重点相结合,部门履职情况与学校实际评价相对照,扎实推进督导组评估、专家组复核、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全链条工作,确保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借鉴PDCA循环方法,具体为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措施并整改,检查整改结果,总结成功经验,把没有解决或新出现的问题转入下一个PDCA循环去解决,以此实现爬楼梯上升式循环,确保督学效果循环式提升。四是建立科学的督学评价标准,提升督学质量。我们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质量标准,结合教育发展实际需要,制定了涵盖多个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把督导内容标准化,形成严密规整的指标体系,不同的督学都能对照指标体系来督促指导,避免了完全凭督学个人经验做出判断;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注重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力求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学校教学工作实际。
三、抓重点难点问题,提升督学工作效能
滨州市督学工作始终围绕学校办学热点、难点、堵点,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效果显著。一是持续推进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对教师编制全市统筹,足额配齐;近三年招聘教师5667人,引进高层次人才600余人;2025年,在全省首家试点学前教育“3+4”师范生贯通培养模式。1人获评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5名教师获省级奖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二是持续改善办学条件。近年来,投资200余亿元实施系列教育民生项目;农村小学生免费营养奶三年受益学生40余万人次。2025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7个,6所学校项目已开工建设,竣工1所,完成投资1.76亿元。三是不断提升均衡水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邹平市、博兴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认定。创省级“强镇筑基”试点镇16个,争取资金5000余万元,三级试点镇实现全覆盖。集团化办学辐射233所乡村中小学校,成立370个首席教师工作室,双向交流631人;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全面落实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规范推进幼儿园开设托班,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滨城区(含高新区)、博兴县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评估认定。四是全面筑牢安全防线。2025年以来,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检查学校199所次,排查整改隐患374处。教育部发文推广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经验做法;“心安”校园相关案例入选教育部全国校园安全工作典型案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同志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及校园霸凌防治工作做法作出肯定批示。深化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全部整改完成。严格落实食堂财务监管责任,严守资金安全底线、成本控制红线。
四、抓结果运用,提升督学工作权威
教育督导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教育质量的提升。滨州市高度重视督导结果的运用,强化督导结果反馈、整改跟踪和问责机制。一是建立反馈机制。制定《滨州市责任督学“每月督导”计划清单》,每次督导结束后,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于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同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督导情况,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跟踪整改落实。对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的学校,进行重点督办,确保问题有效解决。2025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共派出督导人员2080人次,深入中小学幼儿园1110余所,共排查整改问题2400余项。《山东教育报》专题报道了我市开学督导工作有关做法。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将督导结果与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的评优评先等挂钩,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通过这种方式,充分调动了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推动了教育工作的持续改进。
滨州市将不断深化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持续完善督学工作机制,创新督学工作方式,努力提升督学工作水平,为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滨州力量!
滨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李荣茂